
昨日,记者从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获悉,一份关于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已起草完毕,有望下月出台。目前该办法正向相关零售企业征求意见。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大多数接收到该管理办法的京城零售企业仍存有疑惑。一位京城连锁商业企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坦言,本希望通过将新型塑料购物袋成本含入商品售价的方式,避免消费者在购物后还要对塑料袋结账的心理障碍。“但是现在,这份使用管理办法中规定,出售的塑料袋要同其他商品一样,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出数量和价款,不得含在其他商品价款内合并收取。
昨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得商务部发布的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了商品零售场所须在醒目位置对塑料袋实行明码标价,不得采取赠送及其他方式变相向消费者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不得采取打折等方式不按标价出售塑料袋等管理硬规定。
“政府没有发布塑料购物袋的具体收费标准。”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政府部门目前尚未统一塑料购物袋的型号和价格,很多商人仍在盘算着如何降低塑料购物袋的主意。
今年初,中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提供:每日经济新闻





